情况是这样的,css里常用的两种定义字体大小的单位:em, px。
em是一个相对数,比如1.1em就表示1.1个字符宽度,而这个字符宽度是根据font-size来初始化大小的。同时em还有继承父对象的特性,所以在不同位置的1.2em并不一定相等,不过这篇文章和这个没关系就不细说了。
px是对于当前显示设备的解析度而言,虽然对于不同设备仍然会有大小差别,但是相对来说更加适合用在定义字体上。
而这个模版我没有特别定义搜索部分的字体大小,于是它就使用了父对象的font-size参数12px。而万恶的IE对字体的大小定义竟然和FF/Opera是不同的,默认情况下1em在IE下看起来要比其他浏览器大,所以需要在body部分加入以下定义:
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:
font-size:62.5%;
font-family:’Lucida Grande’, Verdana, Arial, Sans-Serif;
关键是第一句,它使得IE下的字体大小看起来是:1em=10px,这样就和FF/Opera差不多了。